助力科研检测
快人一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粽子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14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粽子专项监督抽检,采取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方式在全国随机抽取粽子418批次,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均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1
糖精钠
黑米粽
单位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易家生鲜购物中心
单位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北路新天地星河广场3号楼一二楼
检测结果:糖精钠(以糖精计) || 0.103g/kg || 不得使用
检验机构: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测标准:GB 5009.28-2016  
 
江米粽
单位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易家生鲜购物中心
单位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北路新天地星河广场3号楼一二楼
检测结果:糖精钠(以糖精计) || 0.0918g/kg || 不得使用
检验机构: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测标准:GB 5009.28-2016  
 
红枣粽
单位名称:大余县新城镇张长华商店
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新城农贸市场
检测结果:糖精钠(以糖精计) || 0.0393g/kg || 不得使用
检验机构: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检测标准:GB 5009.28-2016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测客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粽子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14号〕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立即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