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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样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1充电连接控制时序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2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GB/T 18487.1—2015
3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GB/T 18487.1—2023
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供电电压消失或供电网断电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5接触电流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6绝缘电阻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7介电强度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8冲击耐压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9温度要求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表2  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1充电连接控制时序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2非正常条件下充电中止GB/T 18487.1—2015
3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GB/T 18487.1—2023
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供电电压消失或供电网断电GB/T 18487.1—2015GB/T 18487.1—2023
5绝缘电阻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6介电强度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7冲击耐压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8温度要求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9急停GB/T 18487.1—2015 GB/T 18487.1—2023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1—202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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