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40.脊柱用骨水泥
一、检验依据
1.YY 0459-2003 《外科植入物 丙烯酸类树脂骨水泥》
2.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所属标准 | 条款 | 判定原则 | 是否允许复检 | 复检样品 | 备注 |
1 | 液体组分外观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3.1; / | 1[0,1] | 是 | 原样 | / |
2 | 液体组分稳定性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3.2; / | 2[0,1] | 是 | 留样 | / |
3 | 液体组分内装物精度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3.3; / | 1[0,1] | 是 | 留样 | / |
4 | 粉体组分外观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4.2; / | 1[0,1] | 是 | 原样 | / |
5 | 粉体组分内装物精度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4.3; / | 1[0,1] | 是 | 留样 | / |
6 | 最高温度 | YY 0459-2003; 产品技术要求 | 5; / | 2[0,1] | 是 | 留样 | / |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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